今(28)日在議會中有議員詢問,對於禁止福島食品進口的原則,市府的立場是否改變過?
對此,林市長指出,市府與中央貫徹禁止原則,只要遭受到核災輻射污染的食品,都不可以進口,他的立場一致,未曾改變過,請議員要還他公道。
對於是否針對學生的午餐特別制定自治條例,林市長指出,市府不會讓有輻射殘留或是不符合標準的食品進入校園,至於制訂自治條例,則尊重議會的決定。
他也說,沒有人希望國人吃到不安全的食品,市府將人民的健康視為最高價值,市府計劃明年6年成立食品安全管理處,就是要提升為市民食安把關的能量。
日前中央已公布「四項禁止」原則,包括1、福島縣食品禁止進口;2、原本不准進口之群馬、櫪木、茨城、千葉等4縣市的茶、水、嬰兒奶粉及野生水產品等四類產品,仍維持禁止進口;3、上述四縣市未檢附官方產地證明、輻射檢測證明雙證件的食品禁止進口;4、美國、日本禁止進口的食品,台灣也採取統一標準。(11/28*12)*衛生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施先生
聯絡電話:04-25265394分機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