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農委會設立的台中市梧棲漁港「魚貨直銷中心」設置生鮮魚貨採買區、熟食餐飲區及各類小吃與零食銷售區,提供民眾安全、合法採買環境,但因人潮眾多,吸引許多攤商在道路兩旁違法擺攤,造成妨害交通、損害合法攤商權益,以及食安疑慮。
對此,農業局已與台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梧棲港安檢所及台中區漁會組成「違規攤販聯合查緝小組」,於港區內執行不定時、不定點的查緝,取締違規攤販,若查獲港區違規攤販事證明確者,將依違反漁港法第19條規定備齊處分見書,以及相關採證資料,函送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依漁港法第21條規定核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除聯合查緝小組不定時查緝外,也於違法攤商聚集處加裝監視器蒐證,近期台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已函送4件處分見書及相關採證資料,並由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依違反漁港法規定開立3萬元行政裁罰處分。
農業局表示,將持續採行此一違規攤商取締模式,並嚴格執行,維護交通安全、合法攤商權益及保障民眾食安。
(11/28*16)*農業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 吳先生
聯絡電話:04-26581940轉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