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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無文資身分之舊宿舍起火 市府文化局要求台鐵局善盡維護之責

東區復興路四段37巷2弄7號及8號由台鐵所管的舊宿舍,於今(30)日下午5時6分失火,消防局獲報後隨即到場,並於下午5時33分熄滅火勢,估計損傷面積約為35平方公尺,起火原因目前由火災鑑定小組調查中,市府文化局表示,確認起火建物並無文資身分,也非列冊追蹤的建物,目前火勢已控制,且未影響到20號倉庫,該局將要求台鐵局善盡維護之責。
市府消防局表示,該局於下午5時6分接獲民眾通報,復興路四段20號倉庫後方台鐵舊宿舍1樓起火燃燒,並延燒3戶,5分鐘後,包括信義、中區、大誠、東英分隊及第七大隊,救災(護)車輛共計13輛、50位消防人員抵達現場,經搶救後,火勢於5時28分獲得控制,5時33分完全撲滅。後續會針對財產損失進行清查。
台中市政府文化局表示,該局文化資產處獲報後,即刻派人前往現場瞭解,經確認本案建物業於104年9月1日本市文資審議委員會作成不予指定、登錄亦不列冊追蹤之決議,並無法定文化資產身分,且未影響到20號倉庫。
市府文化局也說,該建物後經文史團體於今年8月3日再次將鐵道周邊倉庫群、宿舍群等一併提報為「聚落建築群」及「暫定古蹟」,針對提報「聚落建築群」部分,市府已於9月26日辦理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現場勘查,經現勘委員作成「不列冊追蹤」之決定。
接著,又於11月18日提送本市文資審議委員會報告,惟有關「暫定古蹟」部分,經文史團體要求展延提供補充資料之期限,經暫定古蹟處理小組於11月25日會中表示原則同意展延。
文化局強調,雖這次發生火災之建物非屬法定文化資產,惟坐落土地位於歷史建築20號倉庫群保存範圍內,為避免損及周邊法定文化資產,本府將要求台鐵局善盡管理維護之責。(11/30*10)*文化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文化局 湯先生

聯絡電話:04-22290280轉100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發布日期: 2016-11-30
  • 點閱次數: 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