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市政新聞 > 歷史市政新聞(6個月以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中市衛生局配合台中地檢署破獲不法食安事件 違規產品當場封存

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日前會同食藥署中區管理人員,配合台中地檢署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及台中市調查處,共同破獲大肚區政豐農產有限公司涉嫌分裝改標及販售逾期食品,現場違規逾期食品計211公斤,由衛生局當場依規封存,而相關分裝改標的違法事證由檢調查扣,全案後續由地檢署司法進行偵辦。
衛生局說明,政豐農產有限公司經營五穀雜糧、糖果餅乾等食品販售,當日現場查獲業者自行分裝將屆期的產品再改裝重新打印效期或無任何標示的食品;現場逾期食品有糖果、餅乾、乾貨等計211公斤,當場封存不得流入市面;另外,現場也發現有多項完整包裝但無任何標示的產品,因安全性未明,因此要求業者不得販售;而相關疑涉分裝的違規事證當場由檢調查扣攜回續辦。
食品逾有效日期易發生品質變化衍生質變及致病菌,如易結塊、變質或高含水量、高蛋白質的食品則易有細菌滋長問題,也可能因食品逾期,原有營養素有可能流失而失去原有安全品質;因此,人體若長期食用逾期食品或其製品,可能因質變或致病菌影響健康。
衛生局長徐永年強調,打擊不法、建構食安模範城市為市府積極致力目標,提醒食品業者,販售逾期食品已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一項第8款規定可依同法第44條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違規食品則需依食安法第52條沒入銷銷毀;倘若涉及竄改標籤、竄改效期等行為,依情節輕重得移請檢調偵辦。
而年節將屆,年貨食品漸增,徐局長也呼籲市民朋友選擇信譽良好商家購買並注意包裝標示、效期等,共同維護食品安全。(12/1*6)*衛生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傅小姐

聯絡電話:04-25265394分機5700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發布日期: 2016-12-01
  • 點閱次數: 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