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農業局表示,為加強取締港區內違法攤商,除聯合查緝小組不定時查緝外,港區已於違法攤商聚集處加裝監視器蒐證,以補足聯合查緝小組現場查緝取證不易缺失,近期台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已函送4件處分見書及相關採證資料,並已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依違反漁港法規定,開立3萬元行政裁罰處分,未來也將持續嚴格取締違法攤商。(12/4*7)*農業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農業局葉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6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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