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反映西屯區環中夜市設置於農業區違規營業,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表示,該區域周邊分別有「好農市集」與「環中夜市」,好農市集位於農業區土地,環中夜市則地處公共設施保留地,位置不同。其中好農市集因擅自設置攤販集中場,已遭都發局裁罰,市府後續仍密切注意業者營業狀況,依規處理。
經發局表示,環中夜市攤販集中區為「活綠泉農特產品展售有限公司」向經發局提出設置申請,許可設置範圍包括西屯區協安段208-5及335-2地號土地,均為公共設施保留地(道路用地);另「台中市果菜運銷合作社」則向農業局申請於環中夜市附近西屯區協安段209、211及341地號土地等3塊農業區土地成立好農市集,後來兩者雖非位於同一營業地點,後來卻結合使用。
經農業局派員於今年11月25至27日辦理3次實地查核,除11月27日因雨未營業外,11月25、26日好農市集所展售產品,僅2至3攤銷售生鮮水果,其餘皆為夜市攤販,銷售玩具、手機周邊商品及各式小吃,營運現況與今年7月18日農業局同意備查的計畫書內容明顯不符,違規事實明確,移請都市發展局依違反都市計畫法,依不符農業區使用裁罰6萬。
此外,另發現有當初未申請的農業區土地上被鋪上柏油,做為環中夜市擺設攤販及夜市停車場使用,已立即要求業者改善,後續亦將依法查處。
(12/5*12)*經濟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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