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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農市集移做環中夜市擺攤使用 明顯與計畫書內容不符 中市府依法裁罰

西屯區環中夜市今年11月25日重新開幕,並與鄰近的好農市集結合使用,有民眾反映西屯區環中夜市違規營業,經台中市政府前往查核發現,好農市集位於農業區土地,實際卻移做夜市攤販場地,明顯與當初計畫書內容不符,已依違反都市計畫法裁罰6萬,此外,業者於原先未申請的農業區土地上擺設攤販及做為夜市停車場使用,已要求業者立即改善,後續亦將依法查處。
有民眾反映西屯區環中夜市設置於農業區違規營業,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表示,該區域周邊分別有「好農市集」與「環中夜市」,好農市集位於農業區土地,環中夜市則地處公共設施保留地,位置不同。其中好農市集因擅自設置攤販集中場,已遭都發局裁罰,市府後續仍密切注意業者營業狀況,依規處理。
經發局表示,環中夜市攤販集中區為「活綠泉農特產品展售有限公司」向經發局提出設置申請,許可設置範圍包括西屯區協安段208-5及335-2地號土地,均為公共設施保留地(道路用地);另「台中市果菜運銷合作社」則向農業局申請於環中夜市附近西屯區協安段209、211及341地號土地等3塊農業區土地成立好農市集,後來兩者雖非位於同一營業地點,後來卻結合使用。
經農業局派員於今年11月25至27日辦理3次實地查核,除11月27日因雨未營業外,11月25、26日好農市集所展售產品,僅2至3攤銷售生鮮水果,其餘皆為夜市攤販,銷售玩具、手機周邊商品及各式小吃,營運現況與今年7月18日農業局同意備查的計畫書內容明顯不符,違規事實明確,移請都市發展局依違反都市計畫法,依不符農業區使用裁罰6萬。
此外,另發現有當初未申請的農業區土地上被鋪上柏油,做為環中夜市擺設攤販及夜市停車場使用,已立即要求業者改善,後續亦將依法查處。
(12/5*12)*經濟發展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市場管理科張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1557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
  • 發布日期: 2016-12-05
  • 點閱次數: 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