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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性平會決議 中市府今年續升彩虹旗

中市性平會決議 中市府今年續升彩虹旗
中市性平會決議 中市府今年續升彩虹旗
在台中市性別平等委員會決議下,台中市政府今年仍將於12月10日至12月17日分別在新市政大樓、豐原陽明大樓及台中州廳3處廳舍升起彩虹旗,並在市政服務窗口提供民眾索取彩虹貼紙。市長林佳龍在議會答詢時回應此議題時表示:「用愛包容差異,用理解化解恐懼」。
市府社會局也表示,性平會決議是希望傳達尊重不同聲音的精神,讓社會正確認識同志議題。民主社會須讓不同意見都能發聲,任何性別團體如想表達訴求,均可提送性平會討論研議。
市長林佳龍今(6)日在總質詢中表示,「用愛包容差異,用理解化解恐懼」,同性婚姻問題已提升至立法技術層次,過去社會缺乏理性溝通對話,充滿批評,議題容易失焦,經社會各界充分對話,已達到共識部分,將可成為立法基礎,讓社會往前走,尚未達到共識的部分,可再溝通對話,用耐心與理性解決問題。
下一代幸福聯盟及部分民眾今日在台中市議會前廣場表達反對市府懸掛彩虹旗的立場,副市長張光瑤與秘書處長李如芳代表市府前往溝通。市府說明,依據中市性平會決議,市府今年懸掛彩虹旗和發彩虹貼紙,目的是為了讓社會大眾能正確認識同志議題,希望民眾不要對同志有錯誤的認知,因此市府提供正確資訊。
在台中市性別平等委員會的決議下,市府繼去年在新市政大樓、豐原陽明大樓及台中州廳3處市府辦公廳舍懸掛彩虹旗,今年預計在12月10日至12月17日台中同志遊行周時懸掛,持續推廣友善多元性別的觀念;此外,市府市政服務窗口也將擺放彩虹貼紙提供民眾索取,12月16日中午過後則開放索取彩虹旗,因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市府指出,自由社會本來就會有不同的價值觀,各種議題都可多元共存。有關婚姻平權的立法相關問題,希望社會持續溝通對話,呼籲大家面對同志議題理性討論,尊重每個人有不同的價值。
社會局表示,市府重視多元性別議題,期盼台中市可以成為尊重差異、多元共融的宜居城市。
對於性別的各種意見,市府也強調民主社會須讓所有不同意見都能發聲,任何性別團體如想表達訴求,均可把相關意見送交性平會討論研議,也期盼社會以時間與耐心理性討論、尋求共識,一起讓社會更加美麗。(12/6*1)*新聞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社會局 劉科長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601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教育文化,生活資訊
  • 發布日期: 2016-12-06
  • 點閱次數: 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