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今(21)日召開第2屆第4次定期會第10次會議,議員段緯宇、吳顯森、陳清龍、洪金福等人,詢問大雅區公所是否有人員在網路上針對區長人事可能調整一案表達不滿。
林市長澄清,這份文字並非市府同仁所撰擬,而是日前有一位前民意代表透過文字對區長人事異動表達意見,用詞可能有不妥之處;區長人事權由市長決定,他每年都會對區長做考核後,依照規定進行調整,目前作業進行中。
林市長說,不能因為個人對於區長人事有意見,即誤導為市府的決定,如果是市府同仁轉貼傳播此訊息,他會依規辦理加以懲處,公務員必須謹守分寸。
林市長也說,其實這份前民意代表表達意見的資料一開始有具名,但是轉傳的時候署名被人拿掉,因而引起誤會,市府一定會查明後做處置,人事安排請尊重他的決定,感謝議員關心。
(12/21*11)*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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