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市政新聞 > 歷史市政新聞(6個月以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勞動基準法》修法 部分條文今起施行

立法院本月6日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總統府21日公布,自今(23)日起生效,各界關注的「一例一休」、「休息日加班費提高」、「應提供工資明細」等條文,均自今日起施行;新制特別休假規定及刪除7天國定假日,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輪班制勞工換班休息時間至少11小時部份,則由行政院另訂施行日期。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表示,這次修法施行日期及重點包括:自12月23日起施行之條文內容:勞動基準法第36條修正為每7日應有2日之休息;提高休息日出勤工資並將出勤時數納入每月延長工時總數計算,以及雇主應於發給工資時,提供勞工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
其次,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之條文內容:國定假日回歸內政主管機關相關規定之一致性規範,刪除7天國定假日;提升並強化勞工特別休假權益,新增年資滿6個月以上、未滿1年之勞工應享有特別休假3日。以及行政院另訂施行日期之條文內容:輪班制勞工換班休息時間至少11小時。
為使台中市各行業瞭解並遵循勞動法令,勞工局將持續規劃多元宣導、輔導措施,辦理多場次勞動基準法令宣導會及輔導事業單位遵循勞動基準法說明會,以提升台中市勞動條件水準;相關活動相關訊息請至台中市勞工局網站首頁,點選「線上活動報名」查詢或報名。
如有勞動權益問題或欲掌握最新勞工消息,可透過「勞動權益通App」,查詢各項資訊,也可撥打04-22289111分機35200、1999市民專線或至勞工局服務櫃檯諮詢。(12/23*7)*勞工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勞工局高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5208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發布日期: 2016-12-23
  • 點閱次數: 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