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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臉書公開貼文自稱虐狗 動保處將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一名張姓女網友昨(13)日在臉書公開貼文,自稱將其飼養的貴賓犬從高樓拋出窗外致死;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強調,民眾公開以文字散布違法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將依規將案件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動保處呼籲,愛護動物,不要任意傷害及虐待動物,依《動物保護法》規定,故意讓動物遭受傷害致死,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動保處強調,民眾若散布、播送或販賣傷害動物之行為的文字、圖畫、聲音、影像、電磁紀錄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賞、聽聞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切勿以身試法。(1/14*8)*農業局

聯絡人: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姜小姐

聯絡電話:04-23869420

  • 市府分類: 農業發展
  • 發布日期: 2017-01-14
  • 點閱次數: 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