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表示,該鑄造工廠去年8月遭查獲未有相關操作許可文件,依法處分10萬元罰鍰並飭令停工。日前環保局接獲民眾陳情,指該廠區傳出陣陣刺鼻異味,經環保局派員稽查,發現該鑄造廠未遵行停工命令,仍從事鋁金屬澆鑄作業。
稽查人員蒐證後,依空汙法對鑄造廠裁罰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更將王姓負責人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依法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局長白智榮指出,列管固定汙染源依規須提出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申請,依法取得合法操作許可文件後,才能進行操作程序,市府將持續加強空汙稽查,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務必依照相關規定申請許可,並做好空汙防制措施,維護空氣品質。(1/17*16)*環境保護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稽查大隊 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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