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失學民眾自學進修,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舉辦106年度國民中、小學級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今(25)日公告簡章於教育局網站,將於2月9日至12日受理報名,報名地點及考場都在潭子國小,歡迎有意願的民眾踴躍參加。
教育局表示,今年考試訂於3月19日在潭子國小舉行,2月9日(四)起至12日(日)止,平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以及星期六、日上午9時至12時,在潭子國小受理報名。應考人可親自或委託他人至現場填寫報名表報名(通信報名概不受理),如委託他人報名者,須備妥委託書1份及委託人、受委託人身份證影本各1份。
報考資格規定為,年滿14歲的國民(民國92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包含取得「台灣地區居留證」或「中華民國護照」者),得應考國民小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年滿17歲的國民(民國89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包含取得「台灣地區居留證」或「中華民國護照」者),得應考國民中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
考試範圍部分,國民小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以現行國民小學105學年度畢業班6個學年所使用的課程綱要為範圍,考試科目包括國語、數學、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國民中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則以現行國民中學105學年度畢業班3個學年所使用之課程綱要為範圍,考試科目包括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
教育局表示,今日已公告考試簡章於官網,詳細資訊請上台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m/717 )查詢,也可電洽潭子國小(04-25324610分機201)詢問。
(1/25*19)*教育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教育局 林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4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