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事故傷害」在104年國人十大死因中排名第6,其中老年人跌倒致死占事故傷害死亡的第2名;有調查也顯示,約有56%長者曾經在家裡跌倒,而最常跌倒的地點是在家中家具旁、淋浴間或廁所等較為溼滑的地方,戶外地點跌倒則常發生在路邊、有高度或坡度的地面。
身為家庭醫學科醫師、同時也是事故傷害防制專家的衛生局長呂宗學指出,造成跌倒的危險因素可能為身體狀況、疾病用藥及環境3個部分。由於長者肌肉力量與平衡感明顯比年輕人低,容易產生走路不穩、關節疼痛等情形,因此包含視力不佳、步態不穩等與身體狀況相關的危險因子,可能導致跌倒的意外發生。此外,生病時使用鎮定藥物或合併多種藥物,以及雜物滿地、光線昏暗、濕滑板及散落電線等危險環境,都是可能造成跌倒的原因。
「跌倒是可以預防的。」呂局長表示,只要做出一些小改變,就可以讓長者避免陷入跌倒的危機。建議長輩平常應運動活絡四肢,活動時應穿合身衣著、防滑鞋底,並適時使用助行器或拐杖,而在環境安全上,首重階梯邊緣標示、防滑膠條,以及樓梯邊是否有堅固且易於握的扶手與良好照明,尤其年關將近,市民可在居家環境大掃除時,可重新檢視居家環境的安全性。
至於公共場所的防跌安全方面,都市發展局表示,由於現行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中,樓梯檢查項目僅包括步行距離、樓梯及平台淨寬度、直通樓梯總寬度、迴轉半徑等項目,但並無查核「扶手」或「樓梯止滑度」且並無相關罰則,未來是否列入安檢項目,內政部營建署將再進行研議。
都發局呼籲公共場所業者應加強檢視樓梯環境安全,樓梯兩側應有扶手,地面應有防滑措施;另行動不便或年長者於公共場所消費時,除應注重逃生動線外,也應視其本身條件,搭乘如電梯、手扶梯等適當承載運具,以避免類似憾事再次發生。
(1/25*12)*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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