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建設局於104年10月底在台中市原市8區恢復全國唯一代辦「管線工程統一挖補」制度,由建設局代辦齊挖齊補,確保管線挖埋後的路面回復品質,更將原本近5000件申挖案件整合為3600件,減少3成重複挖掘次數,有效降低交通衝擊與減少社會成本。今年更將大里區及太平區納入統一挖補作業範圍,希望有效提升兩行政區管挖品質。
為確保路平之後的道路使用年限可提升至5年以上,建設局實施路平路段驗收合格後,3年內禁止道路挖掘申請制度,確實讓道路降低重複挖掘,增長道路壽命。此外,過去管線單位埋管後,常依管挖的位置面積做臨時性修復,造成路面形成「蛇狀路」或「補丁路」,增加行車危險。
為此,建設局規定管線單位於管挖後,必須以「全車道」回復道路平整。這項新制自104年推動後,截至今年1月底,全車道修復面積達到17萬6000平方公尺,市府巡查員更隨時查驗管線單位車道修復路況,不合格即要求限期改善,二次未達標準即開罰。
建設局長黃玉霖強調,市府會持續堅持道路品質,落實代辦管線工程統一挖補作業、民生管挖後採全車道修復、路平後3年內禁挖等三項措施,兼顧民生管挖所需與市民通行安全,朝「4年500公里」目標前進,打造最佳道路品質!(2/3*7)*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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