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市政新聞 > 歷史市政新聞(6個月以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犯罪被害保護政策學術研討會台中登場 探討犯罪被害人保護納入長照服務

犯罪被害保護政策學術研討會台中登場 探討犯罪被害人保護納入長照服務
犯罪被害保護政策學術研討會台中登場 探討犯罪被害人保護納入長照服務
台中市政府法制局與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中分會共同舉辦「犯罪被害保護政策學術研討會」,今(17)日於台中市政府登場,共同提出司法改革、犯保政策等建言。台中市副市長林依瑩受邀擔任主持人,她表示肯定犯罪被害人補償納入長照給付議題的重要性,期盼未來能提供犯罪被害人更多協助。
今日研討會邀請法務部常務次長張斗輝、法務部保護司長羅榮乾、台中市林副市長、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王添盛、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檢察長江惠民擔任主持人。
此次研討會共五場次,其中第四場次由國防大學教授鍾秉正主講「犯罪被害人之醫療與長期照顧等相關措施探討」,他主張,立法政策可從現行犯保法的被害補償項目著手,建議長照費用在犯罪被害補償中單列一項,但在立法技術上仍應注意是否容許被害人重複請領等問題。
社團法人台灣長期照護專業協會理事長周麗華則從長照角度切入犯罪被害人保護,她強調,長照服務是一種基本權益,犯罪被害人若符合長照服務對象者,也應獲得協助與照顧。
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委員陳淑貞進一步說明,目前犯保法提供犯罪被害人短期補償,往往難以修復被害人身體、心靈上的傷害,此次研討會提高犯罪被害人保護層次到長照制度層級,更能全面照護犯罪被害人。
林副市長表示,今日研討會從學理、實務各方面探討犯罪被害人保護及長照制度之間的關係,期盼經過研討會的交流,未來社會各界能與政府共同合作,在有限的資源底下提供犯罪被害人更完善的照顧。
法務部常務次長張斗輝表示,時值司法改革前夕,在台中舉辦這場研討會特別有意義,盼經過研討會交流,能確立司法改革方向,提升人民對司法的信賴。
犯保協會台中分會主任委員林坤賢指出,我國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已實施18年,經過多次修法,政府所提供被害人保護措施與相關法律規定,是否符合被害者及其遺(家)屬的需求,值得深入探究理論與實務。
此外,因應近年來犯罪被害人保護問題日益受到重視,為司法改革的主要議題之一,除了宣導社會各界加強重視此議題,更希望藉由政府機關、專家學者與相關民間團體從政策面、法律面、照護面強化保障犯罪被害人保護,並提出有效的對策及良方。
台中市政府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市長林佳龍擔任立委期間相當重視被害人保護議題,曾提議修法增列百合條款。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張宏謀強調,此次研討會能邀請學術界教授及實務界人士共同探討犯保議題,有益於制定與修正犯保政策。
此次研討會共分成五個場次,上午兩場次議題分別為「犯罪被害人在刑事訴訟程序地位之提升與權利之強化」,由成大法律系教授陳運財主講,及法扶基金會副執行長林聰賢主講「犯罪被害人受法律扶助的權利及其實踐」。
下午三場次議題分別為「犯罪被害人保護與修復式司法」,中正大學教授盧映潔為報告人、國防大學教授鍾秉正主講「犯罪被害人之醫療與長期照顧等相關措施探討」,及玄奘大學講師張錕盛主講「國家對犯罪被害人保護之責任與藍圖規劃」,討論議題相當多元且專業。(2/17*18)*法制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法制局袁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3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發布日期: 2017-02-17
  • 點閱次數: 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