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勞工局表示,本案由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於105年11月30日接獲家屬通報後受理,陸續派員於105年12月13、16、22日進行調查,最後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於今年1月23日核定鄭姓駕駛為職業傷病死亡。
由於鄭姓司機先後曾於台中客運公司與捷順客運服務,案發當時僅於捷順客運上班2、3個月,因此經職業安全衛生署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調查,於今年2月24日將台中客運違反超時部分移送市府勞工局依法處分。
為協助鄭姓駕駛家屬,勞工局主動協助申請台中市勞工職業災害死亡家屬慰問金30萬元,也協助向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申請職業災害死亡家屬慰問金10萬元;此外,從接獲通報起,勞工局派職業災害個案管理員提供家屬服務,向家屬說明職業病認定的程序與相關流程,並提供關懷與情緒上的支持。
勞工局指出,受理本案時,即主動協助家屬申請與僱主進行勞資爭議調解,請僱主提供相關出勤資料以利進行職業病認定,經兩次調解,雙方於今年1月18日調解成立。
勞工局強調,為提升客運業者駕駛的勞動權益,防範超時工作,將加強對各家客運業者實施勞動檢查,要求客運業者遵守勞動基準法規定,如有發現駕駛超時工作,將依法處分。
(2/24*1)*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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