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保署自去年12月1日起實施新制空氣品質指標(AQI, Air Quality Index),將空氣品質分成良好(0~50)、普通(51~100)、對敏感族群不健康(101~150)、對所有族群不健康(151~200)、非常不健康(201~300)及有害(301~500)共6等級。
依據每月份轄區內所有環保署空品測站AQI>100的總天數除以總監測天數計算結果,去年12月台中市AQI>100的比例為23.2%,今年1月已降至13.5%;細懸浮微粒(PM2.5)方面,台中市去年12月的PM2.5平均值為26.4微克/立方公尺,今年1月已降低為23.8微克/立方公尺,去年整年度PM2.5更減量達675.6噸,空氣品質已有改善。
環保局表示,針對空汙減量,固定源管制方面,環保局實施「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鍋爐二氧化硫加嚴標準及潔淨燃料等管制措施,並要求台中電廠逐步使用天然氣作為燃料,實施生煤堆置場室內化;移動源管制方面,藉由大貨車加裝濾煙器、補助公車業者購置電動公車、柴油車聯合稽查、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加碼補助等措施,降低汙染排放;逸散源管制方面,則輔導餐飲業者加裝防制設備、推動各種措施降低紙錢燃燒、輔導農民種植綠肥景觀作物取代露天燃燒。
由於受到氣候與地形等先天因素限制,中南部較易受到空汙影響。今年1月份六都AQI>100的天數比例,台中市已降至不到1成5,相較中南部部分縣市達5成以上,空氣品質相對改善。
環保局長白智榮指出,台中市跨局處成立「台中市空氣污染減量工作小組」,制訂並執行各項空氣汙染管制措施,除要求市府各局處須提出具體可行的PM2.5減量行動方案,管制措施方面也從固定、移動和逸散源三方著手,並由市府所有局處一起努力,加強空汙管制力道,未來環保局將持續改善空氣品質,保障民眾生活權益。
(2/25*16)*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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