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表示,針對業者應給付而未給付的工資差額及加班費等爭議,今日經雙方同意,依勞資爭議處理法召開調解會安排調解機制,但因今日業者未出席並撤回調解,導致調解不成立。對此,勞工局予以譴責,對於勞方主張及訴求仍將詳實記載於調解紀錄中並函送業者,希望業者儘速釋出善意回應,解決爭議。
至於本案勞工局將處分的100萬元罰鍰,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給予業者意見陳述的機會,期限今日截止,行政程序完備後,預計於明日開出罰單並送達業者。
勞工局也指出,由於爭議調解成立與否仍需視雙方有無共識而定,勞方可再提出調解申請,勞工局將儘速再安排調解。不過,為有效維護勞工權益,勞工局也提供法律諮詢服務、法律扶助基金會訴訟扶助等資訊,希望協助勞工維護應有的權益。
(3/6*16)*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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