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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消保官協同消基會 助貝拉婚紗海外消費者跨海申請律師

位於台灣大道上的婚紗業者貝拉婚紗集團,因經營不善無法繼續履約,已辦理停業登記,台中市消保官日前召開消費爭議調解會議,但因海外消費者路程遙遠,消保官協同消基會幫助海外消費者跨海申請律師,自即日起至今年9月8日止,海外消費者均可向消基會申請律師無償擔任代理人,協助處理後續「消費爭議調解程序」或「司法程序」,包含支付命令聲請、訴訟程序及參與財產分配的執行程序等。
台中市政府法制局表示,貝拉婚紗集團因經營不善無法履約,集團所屬的麗莎貝拉有限公司、貝拉美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於去年12月14日、20日辦理停業登記,除我國消費者,尚有香港、澳門及新加坡的消費者向台中市政府提出消費爭議申訴。台中市消保官考量海外消費者因交通因素不便出席,且衡量海外消費者所支出的程序成本和後續實際可獲得清償的金額,又因目前貝拉公司的財產已在法院強制執行程序中,消費者必須在法院執行程序終結前取得執行名義,因此消保官協同消基會幫助海外消費者申請具法律專業的受任代理人,進行後續司法程序。
台中市消保官提醒,海外消費者若需申請律師無償擔任代理人,自即日起至今年9月8日止可洽詢消基會中區分會電話04-23757234分機16或電子郵件:c876@ms11.hinet.net;海外消費者取得受任代理的律師資料後,再填寫委任書送請驗證,香港消費者的驗證程序須洽詢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香港事務局電話852-25258642、澳門消費者則洽詢澳門事務處電話853-28306289,再將驗證後的委任書交由律師處理後續「消費爭議調解」或「司法程序」,包含支付命令聲請、訴訟程序及參與財產分配的執行程序。
不過,律師僅代理協助進行司法程序,消費者仍須自行負擔繳交給法院相關程序的費用,如聲請支付命令費用新台幣5百元,及參與財產分配須繳交法院執行費用,但請求金額未滿新台幣5千元者免繳執行費,超過5千元以上,原則上繳交請求金額0.8%。(3/8*18)*法制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法制局謝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3703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便民服務
  • 發布日期: 2017-03-08
  • 點閱次數: 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