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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消費者再買到爭議旅遊行程 中市消保官主動稽查旅展被投訴業者攤位

避免消費者再買到爭議旅遊行程 中市消保官主動稽查旅展被投訴業者攤位
避免消費者再買到爭議旅遊行程 中市消保官主動稽查旅展被投訴業者攤位
2017台中烏日國際旅展今(10)日開展,台中市政府法制局前往設置「禮券健檢中心」,為消費者權益把關。此外,有一家旅行社曾販售不合規定的旅遊行程,遭消費者投訴,消保官為避免該業者繼續在旅展販售類似爭議產品,也會同交通部觀光局及策展單位前往業者攤位稽查,並當場協商業者處理消費爭議案件,同意退費。
法制局表示,這家被投訴的旅行社,被發現多於台中、高雄等地參加旅展,販售的旅遊行程有許多未載明旅遊日期,事後因未能依消費者指定日期安排行程,消費者要求退還定金,衍生消費爭議,協商會議中,業者也多未出席。
因此,法制局發現該旅行社有參加這次烏日國際旅展後,即會同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及策展單位,到旅行社攤位聯合稽查,一併協商業者處理已被投訴的消費爭議案件,業者當場同意退費。
法制局消保官張百佑表示,台中市民鄭小姐於去年11月台中旅展,向旅行社購買套裝行程並預付訂金2,000元,簽約時並未載明出團日期,今年1月預約3月行程後,旅行社於指定日期無法湊足足夠人數出團,卻表示若要退費須扣除定金30%的手續費。
另外,台南市民呂小姐於去年11月高雄旅展,向同一家旅行社預定今年1月部落套裝行程,因旅行社內部作業流程疏失,無法如期成行,依法規定旅行社須全額退費,旅行社卻只願退還80%訂金。
張消保官提醒,旅宿業者常於旅展販售訂購單,訂購單並不像禮券有履約保證機制作為保障,尤其未載明出團或旅遊日期,不僅違反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且未納入旅遊品質保證範圍;一旦業者停歇業,消費者恐將求償無門,對消費者權益有重大影響。
主任消保官康馨壬也呼籲,消費者於旅展消費,選購旅遊行程時應找加入旅遊品質協會的旅行社,並簽訂指定出團或旅遊日期,避免選購訂購單,才能保障消費權益。
法制局於展場設立禮券健檢中心,為消費者權益把關,民眾如有任何疑義,也可撥打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洽詢。此外,為鼓勵民眾持當次旅展購買的禮券參加健檢,也提供每日限量70份小禮物,如果發現禮券有違規問題、並協助消保官稽查,可參加抽獎,有機會抽中價值1,500元至6,500元不等的旅宿券。
(3/10*19)*法制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法制局 張消保官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3702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發布日期: 2017-03-10
  • 點閱次數: 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