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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東油脂廠使用逾期原料製成產品 中市衛生局抽查轄內食品要求業者下架

遠東油脂廠使用逾期原料製成產品 中市衛生局抽查轄內食品要求業者下架
遠東油脂廠使用逾期原料製成產品 中市衛生局抽查轄內食品要求業者下架
位於桃園市的「遠東油脂股份有限公司」,經桃園市衛生局查獲使用逾期原料,製成乳瑪琳、酥油及白油等19項產品流入市面;台中市政府衛生局今(11)早隨即啟動抽查轄內食品業者,針對查獲的相關產品,已要求立即配合下架回收,下架總數量達80180公克,以防堵違規食品再度販售使用;衛生局呼籲,有使用遠東油脂廠19項逾期食品業者,應依據食安法第7條規定,立即主動下架違規產品並通報衛生局,以維護市民飲食安全。
衛生局說明,今日派員抽查台中市食品業者,含食品原料行、食材行、雜貨攤商等,針對「遠東油脂股份有限公司」19項涉違規產品清單逐項仔細比對查核,在查核過程中,業者如有販售相關案內產品,均已立即配合下架不再販售,下架品項包括乳瑪琳2.6公斤裝3罐、440克裝91罐、170克裝2罐;高級白油16公斤裝1桶;香友酥油16公斤裝1桶;總計下架數量為80180公克。
此外,衛生局在第一時間也同步將遠東油脂廠涉使用逾期產品相關訊息,轉知台中市糕餅、烹飪、餐飲、中餐、西餐、廚師、外燴人員等相關食品公(工)會,請其立即轉知會員,勿使用違規產品製作食品販售,並立即下架,共同把關市民食安。
衛生局強調,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食品逾有效日期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違反者經查證屬實得依同法第44條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善盡社會責任,共同打造安全健康好環境。(3/11*14)*衛生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黃小姐

聯絡電話:04-25265394分機5352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發布日期: 2017-03-11
  • 點閱次數: 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