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台電公司105年2月電費明細表所列,市府應繳電費4,971萬9,472元;今年2月應繳電費僅需3,415萬5,656元,已較同期節省電費約1,556萬3,816元。以此推估今年度全市路燈電費,約可節省1億元。為有效運用公帑,建設局為此辦理106年度路燈電費追減1億元預算支應。
此外,在市府執行「水銀路燈落日計畫」過程中,發現部分廠商出現違約情形。例如部分鈉光燈遭廠商誤換,屬於廠商疏失,依契約市府不須支付款項,並規定要求限期改善,拆除重作;而未依期限改善的廠商,除究責懲處,並要求廠商負後續保固。另有涉及偽造、變造等違法情況,建設局均已主動移請檢調單位查辦。
建設局表示,部分廠商在履約過程中的缺失,都依約扣罰在案;廠商涉偽造、變造標籤等違法情事,建設局也已主動移送檢調單位調查中。建設局強調,所有的汰換工程均為配合中央政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招標,以工程契約作為履約管理的依據;所有違約情形,都將嚴格依照採購法查核處理,並請政風室嚴格把關,過程當中無涉不法,更無弊端發生。
截至目前為止,工程除了第1、3、7工區因履約過程產生爭議,經市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調解建議續處,其餘5個工區已陸續完成驗收程序。
建設局指出,經濟部能源局全額補助「水銀路燈落日計畫汰換工程」7億4千多萬,每年約可減少4萬5千多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如同開闢88座台北大安森林公園的減碳量。每年預估可省下約8,672萬7,889度電,若依104年每戶家庭每月平均用電量約291度來算,約可供2萬4,386戶家庭整年度用電。汰換LED燈後,保固期長達6至7年,預計每年能減少路燈維護費用2500萬元。
建設局也感謝台電公司積極配合政策,辦理用電器具變更,加速展現節電效益。未來市府將再與台電公司協商,簡化增設路燈申請用電的流程,讓市民感受市府化繁為簡,為市民節省時間成本的用心。(3/17*7)*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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