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接獲2名印度籍廚師陳情,指其雇主陸續積欠薪資達5至7個月,勞工局電洽雇主,督促其應依勞基法規定儘速給付薪資,並善盡雇主管理及保護義務,雇主則指稱雙方已約定於昨(17)日給付薪資,但印度籍廚師不告而別。
對於雙方爭議,因本案雇主涉及違反勞動基準法薪資未給付部份,勞工局將派員徹查,如查有違法情事,將依法勞動基準法地22條薪資未給付部分,裁處2萬至100萬元罰緩;另為維護陳情人薪資權益,後續將提供及轉介法律扶助基金會協處。
(3/18*16)*勞工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勞工局 李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35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