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打造家庭與工作平衡的友善職場環境,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積極輔導企業辦理勞工托兒措施,除輔導企業申請勞動部最高200萬元的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措)施補助外,市府更加碼獎勵企業辦理托兒措施,最高獎勵6萬元。
勞工局長黃荷婷表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已於105年5月18日修訂,凡「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之雇主,皆應提供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105年台中市共計55家次事業單位獲勞動部補助及市府勞工局獎勵,超過數萬名勞工家庭受惠。
今年勞工局延續加碼獎勵企業,若台中市企業符合下列資格,自即日起至12月10日止,檢附相關資料即可向勞工局提出申請,經費用畢提前截止。獎勵資格包括:一、10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已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提供哺(集)乳室及托兒措施,即可獲1萬元獎勵(250人以上事業單位獎勵金為5,000元);除依法令規定辦理外,於申請日前1年內再提供員工2項托兒措施,核發2萬元獎勵金;於申請日前1年內再辦理3項托兒措施,核發6萬元獎勵金及獎勵狀。
二、勞保投保人數達20人以上至99人之事業單位:辦理1項托兒措施,核發1萬元獎勵金;辦理2項托兒措施,核發2萬元獎勵金;辦理3項托兒措施,核發3萬元獎勵金;辦理4項以上托兒措施,核發6萬元獎勵金及獎勵狀。
更多托兒服務資訊,可至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 www.labor.taichung.gov.tw )獎補助及協助/企業協助方案/托兒服務專區/獎補助資訊項,下載詳細計畫內容與表格,或電洽04-22289111分機35410。(3/21*7)*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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