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市政新聞 > 歷史市政新聞(6個月以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網路流傳輔具補助不實訊息 中市社會局澄清須事前申請且專業評估

針對近日網路流傳「輔具補助你我都能申請、長輩用的政府都有補貼」訊息,台中市政府社會局表示,輔具補助申請都採事前申請制,包括身心障礙者及失能老人輔具費用補助兩身分別,需經專業人員評估核定,有不同的費用補助申請方式,補助項目與金額也有所不同,並非如網路所說凡年滿65歲以上者即可申請。如有相關疑問可向各區公所社會課、市府社會局等相關單位洽詢。
社會局表示,輔具費用補助依身份別分成兩種方式,包括「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及「失能老人輔具費用補助」,身心障礙者需先至公所或輔具中心,提出身障輔具需求申請,且大多輔具項目需先經醫院或輔具中心評估符合,收到核定公文後才能購買;失能老人則需先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失能程度及核定項目,並經治療師到宅評估開立需求報告後,才能購買。
輔具費用補助依身心障礙者及失能老人之身分別,有不同的費用補助申請方式,補助項目與金額也有所不同,並非如網路所說凡年滿65歲以上者即可申請。
此外,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共有172個項次,非報導所指的39項。各輔具項目的補助對象各有不同的規定,以氣墊床為例,補助對象為肢體癱瘓無法翻身且無法自行坐起者,或臥姿相關受壓處皮膚已有褥瘡者,且除了醫師開立診斷書,還需專業治療師出具輔具評估報告書,經區公所公文核定後,才可購買;另以「特製眼鏡」為例,補助對象為視障者或具視障之多重障礙者,同樣需檢附醫師診斷書或輔具評估報告書等文件。
而長照失能輔具補助項目共34項,包含輔助器具18項、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16項,依福利經濟身分別補助額度不同。以氣墊床為例,長照失能輔具一般戶補助7,000元,低收入戶最高補助1萬元。
民眾如有相關疑問,可電洽各區公所社會課、市府社會局、台中市長照管理中心、各輔具資源中心。洽詢電話:長照管理中心2515-2888專線412-8080(幫您幫您);社會局身障輔具承辦人員04-22289111分機37302陳小姐、37316施小姐;長照失能輔具承辦人員04-22289111分機37420戴小姐;南區輔具資源中心04-24713535分機1177;北區輔具資源中心04-25314200;海線輔具資源中心04-26627152。
(3/22*19)*社會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社會局 陳小姐/施小姐/戴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37302/37316/37420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發布日期: 2017-03-22
  • 點閱次數: 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