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衛生局會同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人員前往豐原區國運包子店執行專案稽查,當場發現發酵箱上方有一瓶已拆封使用的紅花米且外包裝載明「高級顏料 非食用」字樣;張姓負責人坦承使用於自製菜包上做小紅點記號以與肉包辨別,經現場稽查後已知不可使用該染料,已立即改用食品原料。
衛生局除當場封存已產製的菜包375顆外,並扣回紅花米染料;而為再瞭解其它包子專賣店有無類似狀況,衛生局再派員抽查全市包子店,查核結果未發現有使用工業染料綴色用於辨識情形。
俗稱「紅花米」的鹽基性桃紅精是工業染料,易被違法添加使用在製作糖果、蛋糕或壽桃、麵龜、湯圓等食品染色,若人體接觸過量可能造成肺部、喉嚨、鼻子與腸胃道黏膜的刺激與不適影響健康。
衛生局指出,業者使用非法色素產製食品,已涉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一項第10款「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可依同法第49條涉及刑事責任移請檢調偵辦;呼籲食品業者應依食安法第18條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合法使用食品添加物,維護食品安全。(4/13*6)*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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