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今(9)日召開第2屆第5次定期會業務總質詢,市議員陳淑華對單親家庭申請相關社會補助之管道表達關切,市議員曾朝榮也關心單親兒少安置寄養家庭問題。
社會局長呂建德表示,市府提供經濟弱勢兒少生活扶助,針對家庭逢變故陷入經濟困難者,補助每位小朋友每月1969元,另有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不受限於原生家庭財產狀況,補助每位小朋友每月2101元,此外,還有緊急兒少生活扶助,透過社工訪視後,對於確有困難者,提供每位小朋友每月3000元補助。而台中市托育一條龍,也率先全國提供弱勢家庭育兒津貼,希望全面照顧經濟弱勢兒少。
呂局長說明,經濟弱勢兒少生活扶助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在動產及不動產的審查標準,均較低收及中低收家庭的審查標準寬鬆;此外,審查核定補助資格時,在列計財產部分,一般不會列入祖父母所得,除非提出申請的單親家庭與祖父母同住,或由祖父母提供動產居住的情況下,才會列計。
社會局補充說明,弱勢兒少生活扶助審查標準,為每人每月收入不超過19626元、每人平均動產15萬元,全家不動產為公告現值650萬元以下;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為每人每月收入不超過32710元,每人平均動產39萬元,全家不動產為公告現值650萬元以下。
另外針對弱勢單親兒少的安置,社會局呂局長表示,緊急安置服務由家防中心社工執行,安置優先順序為親屬家庭、寄養家庭及兒少安置機構。兒少安置後,主責社工會研討個案處遇方式,協助兒少度過緊急安置期間。
台中市目前親屬寄養有43戶,寄養家庭有135戶,機構目前共有9家,目前安置240位,核定床位400人。此外,市府每月補助寄養家庭1萬6000元,補助金額全台最高。(5/9*14)*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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