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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關切重大傷病及特殊境遇家庭個案 社會局持續提供協助

市議員謝志忠、張玉嬿、蔡雅玲今(10)日在民政業務質詢中關切重大傷病及特殊境遇家庭個案。台中市政府社會局表示,台中市看護補助有中低老人和低收入戶醫療看護補助等相關補助,將協助轉申請相關補助,如年滿65歲身障者,可申辦中低老人住院看護補助,並研議相關補助銜接長照2.0照顧服務。此外,若身障者有困難,市府會協助申請,特殊情形則將派社工訪視專案協助。
謝志忠議員表示,台中市府的身障住院看護補助往年皆有1700萬,今年因應中央常照2.0上路,減少為300萬,且只補助到4月20日;有一個案為重度身心障礙者,各項條件都符合,卻因為4月21日出院,晚了一天,就無法拿到補助。另一個案則是一位單親媽媽,在領取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扶助期間往生,市府要求繳回溢領扶助金。
對此,社會局表示,台中市看護補助有中低老人和低收入戶醫療看護補助等相關補助,將協助轉申請相關補助,如年滿65歲之身障者可申辦中低老人住院看護補助。並研議整合相關補助與長照2.0照顧服務銜接。此外,若身障者有困難,會協助連結轉申請相關補助,如特殊情形將請社工訪視專案協助。
對於個案單親媽媽,社會局也說明,依據台中市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實施計畫,緊急生活扶助案件於核定期間內相關補助條件異動者,即自當月起註銷補助資格,其餘案件以事實發生日次月起註銷補助資格。本案於4月9日申請特殊境遇緊急生活扶助,經社工訪視後,於4月13日核定4到6月,但因其於4月14日死亡,故應追回金額30,252元。
社會局表示,中央母法的三個追回條件中不包含死亡,故建議回歸地方政府訂定的計畫來執行;此個案社會局也認為確實有檢討空間,將於年底修訂計畫時一併檢視修正。
對於該個案家庭,區公所已於4月核發9000元急難救助金;豐原家庭福利服務中心也申請急難救助金1萬元,但個案的母親認為尚可負擔孫女生活費,婉拒收受;另外,社會局也協助申請緊急弱勢兒少6個月補助,每月3000元部分已經核定,公文即將發出,下月就會撥款。(5/10*17)*社會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社會局趙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01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發布日期: 2017-05-10
  • 點閱次數: 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