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表示,PM2.5小於2.5微米,濃度愈低代表空氣品質愈好。台中市自104年起跨局處成立「台中市空氣污染減量工作小組」,制訂及執行各種空氣汙染減量措施,除要求市府各局處需提出具體可行的PM2.5減量行動方案,也從固定、移動和逸散源三方著手管制,針對空污管制加強力道。
固定源管制方面,台中市於104年全國首創補助工廠業者將燃油鍋爐改成燃氣鍋爐,目前已有17間業者完成改裝,每年可減少2.36公噸PM2.5;此外,市府也已完成「台中市鍋爐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草案),正送環保署核示中,將要求鍋爐業者逐步使用天然氣作為燃料。
此外,移動源管制方面,市府持續藉由大貨車加裝濾煙器、補助公車業者購置電動公車、柴油車聯合稽查、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提供加碼補助等措施,降低汙染排放;逸散源管制方面,則輔導餐飲業者加裝防制設備、推動各種措施降低紙錢燃燒、輔導農民種植綠肥景觀作物取代露天燃燒,降低空汙時節的空氣汙染負荷。
環保局指出,統計今年4月,台中市環保署測站細懸浮微粒(PM2.5)平均為25.8微克/立方公尺,相較去年同期32.0微克/立方公尺,大幅降低6.2微克/立方公尺,降幅達19.3%,展現空汙治理成效。
(5/11*16)*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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