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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訂企業營運總部補助及獎勵辦法 5年盼引62家企業總部

為鼓勵更多企業來台中市設立總公司,台中市政府訂定「臺中市政府補助及獎勵企業營運總部投資實施辦法」草案,目前正辦理預告程序中,通過施行後,預計5年內可逐步引入62家企業總部進駐台中,預估10年內可累計增加台中市營收約5,000億元。
台中市議會今(16)日進行財政經濟業務質詢,市議員楊典忠、吳敏濟於會中要求市府儘快擬定企業營運總部獎勵辦法,吸引更多企業來台中投資,增加更多工作機會與稅收。
經發局表示,為吸引更多國際企業或台灣本土企業在台中設立營運總部,市府於105年5月18日及9月29日召開2次跨機關討論會議,彙整各機關意見,共同訂定「臺中市政府補助及獎勵企業營運總部投資實施辦法」草案,草案已於今年4月27日奉市長核定,目前正辦理預告程序中,待預告7日後,將送法制局法規會審議,通過後如經市政會議審議無意見,則由法制局辦理發布。
草案是參考其他直轄市作法並考量市府財政資源所訂定,兼具補助及獎勵措施,補助包含房地租金、房屋稅及地價稅、勞工職業訓練費用、勞工薪資等補助;獎勵則包含勞工住宅、勞工大學專班課程、單一窗口服務、參展攤位優惠、標竿企業獎章及證書獎勵、所屬工廠有擴廠需求得享有優先承租等。
經發局表示,草案通過後,預計5年內可逐步引入62家企業總部進駐台中,使台中統籌分配款可隨引入總部逐年增加,預估10年內可累計增加台中營收約5,000億元。此外,所引入企業總部將可帶動所屬供應鏈廠商進駐台中,62家總部至少可創造3,000個以上就業機會。(5/16*13)*經濟發展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許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1101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
  • 發布日期: 2017-05-16
  • 點閱次數: 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