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發局表示,依「台中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規定,都市更新單元的劃定面積應大於1,000平方公尺,千越綠川大樓都市更新重建事業計畫案面積3,097平方公尺符合法令規定,其中,台灣大道側6戶由都市更新會自行劃入都市更新範圍,且取得法定門檻同意,始得辦理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由於有台灣大道側住戶認為,與千越綠川大樓分屬不同棟建物,新舊及堪用情況有異,既然千越綠川大樓可獨立劃定都市更新單元辦理都市更新,不願加入該都市更新單元範圍,因此今天市府召開協商會議,促使都市更新會及台灣大道側6戶雙方有對話平台,確保雙方權益。
會中都市更新會理事長張憲璋表示,千越綠川大樓老舊已不適合拉皮整建,邀請台灣大道側6戶參與更新其實是互惠雙利,因為6戶基地面積僅564平方公尺,未達更新單元最小面積1,000平方公尺,而千越綠川大樓僅臨10米的綠川西街,無法辦理容積移轉,如合併基地將面臨20米的台灣大道,可辦理容積移轉,增加基地價值。
針對更新會在大樓3樓781建號新增273位權利關係人,被質疑人數灌水。更新會表示,依法在申請都市更新單元前,已將建物所有權人登記給273人,以便完成申請都更單元的門襤,由於後續的權益分配均在原面積內分配,並不影響所有權人的權益。
更新會的專案諮詢單位中國建築經理公司協理林雲鵬表示,事業計畫只是第一步計畫通過後才會進行權利變換計畫,請住戶不必擔心房屋會被拆,最重要是住戶應知道自己要負擔的費用有多少?都更後可以分幾坪?再來決定是否參加都更案,建議先提出計畫讓市府審議。
然而,現場出席的台灣大道住戶均表示,在未經同意前即被都市更新會劃入千越綠川大樓都更案,而目前6戶中有5戶住戶不同意納入都更,並把住戶表達反對的意願書提交都發局。
都發局表示,千越綠川大樓產權複雜,102年曾獲內政部核定補助拉皮,但管委會評估建物老舊拉皮效益不彰,因此改朝向重建方式辦理;去年5月向都發局申請成立都市更新會,市府准予立案。由於千越綠川大樓對中區的復甦、活化,具有舉足輕重的象徵性意義,市府站在審議單位的角度,歡迎各項舊城再生及改造的提案,盼大樓所有權人整合意見,並無預設都市再生的方式,而今天協商會議紀錄將提送市府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委員會參考審議。
另外,本案依「都市更新條例」第7條規定為迅行劃定都市更新地區,因此,同意法定門檻為1/2人數、1/2面積,並無疑義,而且更新成立大會委託出席經檢核均有委託書。
此外,公辦聽證會依法應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前辦理,由於本案事業計畫尚未核定,因此,今年3月30日於中區公所舉辦聽證會,當場相關權利人及更新會代表均有表達意見及回應,並清楚做成聽證紀錄,由陳述或發問人簽名或蓋章;未當場製作完成亦於4月10日至20日公開閱覽,供陳述或發問人閱覽,並由其簽名或蓋章,公開閱覽期間未有人提對聽證紀錄有異議。
(5/17*12)*都市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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