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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局將爭取明年度預算 支應優秀運動選手生活照顧費津貼

運動局長王慶堂今(19)日在議會中表示,將爭取在107年度編列2000萬元預算,支應優秀運動選手生活照顧費津貼,更將建立專任教練聘任制度;而北區國民運動中心在委外營運下,未來也會研議在地民眾的優惠方案;豐原國民運動中心則將配合豐富專案辦理,目前正進行區段徵收作業,將留設體育場用地。
市議員謝明源、翁美春、邱素貞今日在議會中指出,建議市府比照桃園市增加專任教練聘任制度,增加預算提供優秀運動選手生活照顧津貼。
運動局長王慶堂指出,台中市將舉辦2019東亞青運動會,對於國內優秀運動選手的權益絕對維護到底,今年運動局剛成立,計畫爭取107年度編列2000萬元預算,支應優秀運動選手生活照顧費津貼,更將建立專任教練聘任制度,希望議員支持。
有關優異選手聘請專職教練部分,教育局長彭富源表示,目前針對學校全市編有176個正式專職教練員額,現已完成聘任70名教練,將視選手表現成績,只要一達到可聘任專職教練的資格,將立即配置教練輔助選手加強訓練,爭取優異成績。
而市議員范淞育今日在議會中關心北區國民運動中心的進度,也希望能提供當地居民優惠;市議員翁美春、陳清龍、張瀞分也關心豐原運動中心的進度。
市府運動局長王慶堂在回覆市議員范淞育質詢時指出,北區國民運動中心總樓層面積約2萬4,524平方公尺,提供室內溫水游泳池、體適能中心、韻律有氧舞蹈室、綜合球場、羽球場、桌球場等6大核心運動設施。
運動局主任秘書郭明洲則說,北區國民運動中心在委外營運契約上,廠商每年將提供150萬元的回饋金,未來也會研擬在地居民的優惠方案。
王局長也說,在豐原設置國民運動中心,於服務人口數及區域位置上皆有優勢,目前該局將配合豐富專案的整體產業發展,目前豐富專案正進行區段徵收中,將會留設體育場用地,可做運動場館設施使用。
(5/19*16)*運動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運動局 洪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51301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發布日期: 2017-05-19
  • 點閱次數: 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