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今(19)日進行文化教育業務質詢,市議員李中指出,文化局出版《行走的詩》書籍,使用文化局同仁拍攝的照片,他認為同仁應簽署放棄著作權同意書。
市府文化局強調,所有程序均依法進行,局長王志誠及市府同仁均無償提供照片,且兩位均已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契約,授權文化局使用這些照片,絕無侵權等相關問題。
此外,市議員楊正中也指出,李科永文教基金會雖捐贈價值8500萬元的圖書館建物主體,但市府仍須再花費約4000萬元,作為購買藏書、內部裝修與周邊景觀之用,盼市府繼續與李科永金會爭取更多預算支應營運。
對此,市府文化局長王志誠允諾將再嘗試爭取,而目前該圖書館興建進度已達78%,完成後建築主體將捐贈給市府,土地則一直為市府所有。(5/19*8)*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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