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表示,警察並非老樹違法挖掘販賣的業務主管機關,但基於行政一體及市府保護山林的共同目標,和平分局員警若於執勤時發現挖掘或砍伐老樹的情形,都會主動通報主管機關,該分局近期陸續查獲轄區內70歲張姓老翁等人,違規在私有原住民保留地的林業用地內整地,並挖掘老樹載運他處欲移植後販賣,且因有利可圖而一再發生。
和平分局表示,員警今年已陸續在東崎路查獲6起案件,都是地主未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逕自雇請挖土機開闢道路及整地,並挖掘生長在該土地內的高齡櫸木、楠木等老樹,疑似欲移植後再以每棵數十萬元不等價錢販賣圖利,因違規行為逾越行政許可範圍,經主管機關現場確認後,均依法送辦並將查扣犯罪器具。
警察局呼籲,民眾如有開發案件務必依規合法進行,須提出申請許可後經主管機關實地會勘確認,避免越界開挖及砍伐觸犯法令;如違法恐因《森林法》去年修正後刑責加重,將處併科贓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罰金,且須沒收犯罪工具。
警察局也表示,為確保老樹不再被挖掘販售,已函請市府主管機關農業局,研議將私有原住民保留地林業用地內的老樹納入管理,盼民眾切勿投機取巧,與市府攜手共同守護美好山林。
(5/20*19)*警察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警察局 蔡先生
聯絡電話:04-23273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