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保署從民國95年開始推行限塑政策,逐年擴大實施,今年3月更公告「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其中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的管制對象將由7大類行業擴大為14大類,新增飲料業、西點麵包業、藥局及藥妝業、洗衣店、書籍及文具零售業、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該法案預計10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未來民眾不論塑膠袋厚薄,均須付費購買,業者也必須於店內標示「須妥善回收」或「鼓勵重複使用」等文字。
環保局長白智榮表示,塑膠袋雖然便利,但過度使用已造成後端廢棄物處理負荷,任意丟棄也容易導致排水溝阻塞,甚至水中生物誤食,衝擊環境生態。
為輔導業者配合,市府已陸續舉辦多場說明會,報名資訊可至台中市資源回收網查詢(http://recycle.epb.taichung.gov.tw/ )。
此外,也呼籲民眾自備購物袋取代塑膠袋,減少塑膠袋使用量,台中市已公告塑膠袋為回收項目,塑膠袋清除內容物後可交付清潔隊回收,目前每月回收量約80公噸,將交付再利用工廠製成塑膠粒再利用。
(5/23*16)*環境保護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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