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市政新聞 > 歷史市政新聞(6個月以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中市通過實驗教育獎補助辦法 提升多元共榮教育發展

為減輕中市家長及辦理實驗教育主體的負擔,台中市政府教育局擬定「台中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實驗教育獎補助辦法」,補助實驗教育學習活動及競賽相關經費,內容明確訂定補助對象、項目及額度,日前於市政會議中通過。將提供更友善、公平的環境,以及更多相關協助或服務,營造多元共榮的教育發展。
教育局表示,市府依據中央的《實驗教育三法》,擬定「台中市私立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辦法(民辦民營)」、「台中市市立學校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公辦公營)」以及「台中市評鑑獎勵輔導及接管委託私人辦理國民中小學學校辦法(公辦民營)」,去年2月均獲法規委員會審議通過,今年1月也通過「台中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辦法」。
而為減輕家長或辦理實驗教育主體的負擔,教育局擬定「台中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實驗教育獎補助辦法」,明確訂定補助對象的資格、項目與額度,針對學校型態及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所需競賽展演活動、教師專業知能研習及課程教學設備等相關經費給予補助,並提供獎勵給個人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及評定優良的實驗教育團體、機構、私立實驗教育學校、市立學校及公辦民營學校,盼提升學生學習品質,日前已於市政會議通過。
教育局長彭富源表示,目前中市實驗教育的推動方式,包括學校及非學校兩種型態。其中學校型態包括公辦公營、民辦民營、公辦民營等三種方式,公辦公營部分,東汴、中坑國小已自104學年度起實施創新混齡實驗教育,達觀國小也在105學年度更名為博屋瑪國小,開辦原住民族實驗小學;民辦民營部分,磊川華德福於今年2月成功轉型為全國第一所民辦民營實驗教育學校;公辦民營部分,教育局則正規劃東勢高工舊校址成為實驗教育複合式園區,設立十二年一貫的公辦民營實驗教育學校。
此外,非學校型態方面,則分為個人、團體及機構,申請數量逐年成長。彭局長強調,市府未來將持續輔導各種型態的實驗教育發展,提供多元教育選擇,讓學生能選擇適性的學習場域,健全發展。
(5/24*19)*教育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教育局 傅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4305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發布日期: 2017-05-24
  • 點閱次數: 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