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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非法噪音車輛 中市警兼顧執法程序與車友權益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持續執行「靜城專案」,減少夜晚噪音。警察局強調,改裝車不等同於非法,如經監理所認定合法,則可行駛於道路上;針對非法改裝車產生噪音擾民,警察局定期結合環保局、公路總局台中區監理所執行聯合稽查。警察局長陳嘉昌表示,未來除持續向員警宣導,依規取締非法改裝噪音車輛,確保執法符合程序正義,並兼顧車友權益與市民的生活品質。
台中市議會今(25)日進行警消環衛業務質詢,市議員關心曾朝榮、邱素貞、江肇國、李天生、張芬郁、張雅旻議員共同關心市府管理重機的噪音作為及員警執法方式。
警察局表示,影響行車安全或產生噪音的改裝車輛,均是警方攔查取締的重點;為維護民眾居家安寧,每月會同相關單位實施「環、警、監聯合稽查」,環保人員於指定地點架設檢測站後,由警方執行車輛噪音攔檢勤務,引導至檢測站接受檢測,若車輛經檢測噪音超標、或經監理人員認定非法改裝,則依相關規定開罰。
而有關消音器檢測方式,警察局指出,依據交通部函釋,針對可由外觀明顯辨識拆除消音器之機車,員警得依法舉發開罰。多數機車消音器拆除與否,可透過明視檢查而得知,因此員警會於現場依個案認定是否拆除,若違規拆除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5款規定,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
但若是汽車、大型重型機車,即部分無法由外觀檢視排氣管內部的機車,因無法由外觀辨識據以判斷是否拆除消音器,均會同環保局及監理單位實施「環、警、監聯合稽查」,以儀器設備測量噪音分貝,並由監理人員認定是否違規;而若現場只有員警,而沒有環保、監理單位人員配合,則員警僅會於拍照、錄影蒐證後,通報噪音車檢舉網,並函請監理單位召回臨時檢驗。
此外,警察局已要求轄內屬所員警,即日起均不得再以指揮棒或警棍等各式器材,伸入機車排氣管檢測是否拆除消音器,以維執法品質與民眾權益,並符合程序正義。
警察局表示,如果民眾對警方執法方法及過程存有疑義,得個案檢附包括舉發單、現場照片等,向舉發單位進行申訴,該局將謹慎審核認定,未來也會持續加強宣導所屬員警,取締噪音改裝車輛應依規辦理,確保執法品質符合程序正義及維護民眾權益,避免擾民。
而有車友反映環保局通知噪音到檢時段,由於平日需上班,請假會影響工作,對此,環保局考量民眾平日需上班權益,近期安排的3場檢測場次,除6月12日西區林森停車場、6月19日豐原監理站等2場平日場次,也加入6月24日西區林森停車場,1場周六場次,未來並將視需求,評估增加假日檢測場次,減少民眾不便。(5/25*6)*警察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分隊長何先生

聯絡電話:0953332074

  • 市府分類: 警政消防
  • 發布日期: 2017-05-25
  • 點閱次數: 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