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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鼓勵食安檢舉 查獲太平冷凍雞腿廠3萬5千公斤效期疑慮產品

中市鼓勵食安檢舉 查獲太平冷凍雞腿廠3萬5千公斤效期疑慮產品
中市鼓勵食安檢舉 查獲太平冷凍雞腿廠3萬5千公斤效期疑慮產品
台中市政府透過高於其他縣市的檢舉獎金,鼓勵民眾或內部員工勇於檢舉不法食安事件,盼對企業主產生嚇阻作用,落實食安,已獲得愈來愈人響應。繼日前力勤案,近日衛生局再獲民眾檢舉太平區均豐國際有限公司疑似使用逾期原料肉製作冷凍雞腿販售,經稽查業者坦承未落實先進先出原則,也無法釐清凍庫雞腿有效日期,衛生局當場封存3萬5,262公斤有效期疑慮產品,隨後依規銷毀,並核處24萬元罰鍰,將持續追蹤改善情形。
衛生局說明,太平區均豐國際有限公司廠區原料肉僅經營單一品項「冷凍雞腿」,向台北市某肉品輸入商購入原料肉放置凍庫,使用時再取出製作腿丁、棒腿、腿排;自去年底至今,雞腿原料肉共進貨7萬8,478公斤;經衛生局核對進銷貨資料及進口報單、輸入許可等,確認在有效期間內售出的雞腿肉共3萬9,490公斤。
另外,衛生局於現場冷凍庫發現有多箱雞腿肉,含原料肉、未包裝的半成品及退貨品等,經勾稽比對資料後,業者說明因公司未落實先進先出原則,無法從相關批號辨識其凍庫內前述肉品的有效日期。衛生局對有疑慮的半成品及原料肉,共封存3萬5,262公斤。
衛生局也依業者提供的交易資料繼續追查下游業者,包含全市14家及外縣市1家;除立即通知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前往轄內店家稽查,昨日也完成全市相關下游業者調查,共計退回均豐公司雞腿產品共計4103.4公斤。
衛生局表示,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及確實執行驗收制度;此案因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一項第8款「⋯逾有效日期」核處24萬元罰鍰;違規成品也全數沒入銷毀;呼籲民眾或內部員工如發現食品業者不法行為,可利用1999市民專線或衛生局電話04-25265394反映,全民共同維護食品安全。(5/26*6)*衛生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傅小姐

聯絡電話:04-25265394分機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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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發布日期: 2017-05-26
  • 點閱次數: 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