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升垃圾分類,市府環保局從6月起執行沿街垃圾破袋檢查,由各區清潔隊稽查人員隨機破袋,經檢查垃圾袋內含有3個以上「資源回收物」即違規,包括紙容器(鋁箔包、紙餐具)、塑膠容器(寶特瓶)、金屬容器(鐵、鋁罐)及玻璃容器等,現場將開立勸導單並重新分類。7月起正式執行,民眾若仍未落實分類且屢勸不聽者,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開罰1200元至6000元。
6月1日首日破袋稽查,市府共動員約486位稽查人員,查核142條路線、執行破袋檢查797處次、開立勸導單87件,總計查核1,619件,民眾配合度良好,經規勸後將垃圾確實重新分類後回收,落實垃圾從源頭減量。
環保局表示,台中市環保局啟動沿街垃圾破袋檢查,以勸導為主、開罰為輔,希望協助民眾正確落實垃圾分類。另外,為避免影響垃圾車收運時程,各區清潔隊稽查人員先事先前往收運點,在垃圾車抵達前對垃圾袋進行破袋檢查。
提醒民眾塑膠袋、保麗龍及廚餘等為加強宣導回收項目,可回收塑膠袋包括一般提袋、保鮮膜、水果網袋等PE塑膠袋,以及編織袋、打包帶等PP塑膠袋,均可回收。呼籲民眾先去除內容物並清洗乾淨,鋪平打結減少體積,以大袋裝小袋的方式交資源回收車回收。
不可回收塑膠袋則分為塑膠鋁箔、有金屬光澤等複合性材質包裝,例如洋芋片、泡麵包裝袋、洗衣精補充包等。
環保局長白智榮表示,本月起各區清潔隊稽查人員將在沿街收運路線隨機破袋,請民眾配合落實「一般垃圾」、「資源回收」及「廚餘」3大分類,分別交由垃圾車、資源回收車及投入垃圾車隨車廚餘桶收運。
(6/5*16)*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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