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婦幼警察隊隊長李克芬說明,警察局配合內政部資料開放政策,由各分局提報轄內可能發生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與各種兒少保護案件的地點,這些地點包括偏僻公園、照明設備不足路段或是學校較為陰暗處,目的為「預防告知」,並非實際上已發生性侵案件的「性侵熱點數」,籲外界勿曲解數據。
李隊長也表示,「易發生婦幼被害犯罪地點數」除可讓民眾瞭解該處可能潛在危險以外,警察局也加強巡邏、通報,與周圍學校加強聯繫等措施,讓經過該地區的民眾更加安全;今年2月提報105年下半年「易發生婦幼被害犯罪地點數」為13處,與前期提報105年上半年數據為60處相較,數量已下降,顯見預防成效有所提升。
李隊長指出,根據統計,台中市性侵害案件以熟識者或認識者佔大多數,達70%以上,陌生人的比例較低,發生地也以加害人或被害人的住處為主,公共領域並不多;性侵害案件發生於汽車旅館的機率相當高,呼籲約會時慎選時間地點,以公開場合、光線明亮處為宜。
(6/11*19)*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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