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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建議市府辦反同婚公投 林市長:大法官解釋有其憲法位階

議員建議市府辦反同婚公投 林市長:大法官解釋有其憲法位階
議員建議市府辦反同婚公投 林市長:大法官解釋有其憲法位階
市議員張瀞分、張廖乃綸今(16)日市政總質詢時,關心同性婚姻可能影響孩子的成長,建議市府應舉辦反對同婚的公投,並質疑有出版社所編輯的高中「健康與護理」教科書內容有爭議。市長林佳龍表示,大法官解釋有其法律上效力最高的位階,與憲法相當,公投結果還是不能違背大法官解釋;教科書、參考書編輯時均有其課綱基礎,應尊重教育專業,且討論性平教材時但應避免斷章取意,以傾聽與溝通,幫助孩子成長。
張瀞分議員表示,之前市府研考會調查市府掛彩虹旗的支持度,有51%的市民贊成,但她認為同性婚姻將影響孩子的成長,質疑同婚為何一定要合法化,建議市府應舉辦反對同婚的公投。
林市長表示,討論教育的時候一定要看見「人」,什麼環境對孩子來說是最好,要考慮每個小孩的生命歷程,也需要我們大人一起來努力。由於大法官釋憲有其法律效力上的位階,與憲法相當,公投結果還是不能違背日前釋字第748號解釋的內容而來做相關的處理,而且目前社會對於同性婚姻已有基本的認知,盼未來能再增加溝通、相互理解,讓相關規定更完整圓滿。
張廖乃綸議員表示,日前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等家長團體公布「全國家長性平教材不認同指數」,抨擊有些教材內容有爭議,質疑有出版社所編輯的高中「健康與護理」教科書,書中內容有問題;林市長表示,教科書、參考書編輯時均有其課綱基礎,應尊重專業,開放社會中每個人看法都不同,但應避免斷章取意,因為教育最重要的理念是傾聽不同的意見,且社會不同意見,必須透過討論才會成長,應以理解化解恐懼,並站在幫助孩子成長的角度,進行傾聽與對話。
教育局補充,依據國民教育法規定,訂定課程綱要及審定教科書的權責屬於教育部,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並無權限調整教科書內容。
(6/16*12)*教育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教育局 陳專員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4026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發布日期: 2017-06-16
  • 點閱次數: 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