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照護本市長者健康,預防感染社區性肺炎及併發重症,本市提供免費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資格條件為:
(1)設籍本市之60-64歲市民。
(2)從未接種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者。
(3)疫苗數量有限,開放施打至疫苗用罄為止,欲施打者請攜健保IC卡、身分證至本市各區衛生所施打。
2.疾病管制署提供65歲以上長者,免費提供13價及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各1劑,2劑需間隔1年,欲施打者請攜健保IC卡、身分證至本市各區衛生所或合約醫療院所施打,如以接種過本市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者,滿65歲以後且間隔滿1年即可接種1劑1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即完成2劑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
3.疾病管制署提供55-64歲原住民,免費提供1劑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資格條件如下:
(1)從未接種:公費提供1劑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
(2)曾接種:
A.曾僅接種過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與前1劑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間隔至少5年,公費提供1劑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如屆臨65歲,建議年滿65歲時接種1劑1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
B.曾僅接種過13價/15價肺炎鏈球菌疫苗者,與前1劑13價/15價肺炎鏈球菌疫苗間隔至少1年,公費提供1劑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
C.曾接種過13價/15價肺炎鏈球菌疫苗及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者,已完成接種達保護效益,無需再接種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
(3)欲施打者請攜健保IC卡、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至本市各區衛生所或合約醫療院所施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