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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預防及延緩失能之長者功能評估(ICOPE)之合作醫療(事)機構。

本市預防及延緩失能之長者功能評估

 

一、服務對象:65歲以上民眾(原住民提早至55)1年可接受評估服務1次。

二、服務內容:包含認知、行動、營養、視力、聽力及憂鬱六大面向的功能評估。

三、檢查結果及注意事項:

  1. 各項評估「正常」:由院所進行衛教。
  2. 任一項評估「異常」:院所提供衛教指導、連結社區據點、長照中心、或轉介醫療院所等,於評估後1個月致電或透過回診等方式,追蹤民眾身體情形,並於36個月間通知民眾回院再次進行評估,確認民眾身體健康狀況是否加以改善。

四、受理單位:本市委託之合作醫療()機構。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4-09
  • 發布日期: 2025-02-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保健科
  • 點閱次數: 5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