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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秋冬公費流感+新冠疫苗接種對象-1140922更新

114年秋冬公費流感+新冠疫苗接種計畫各類實施對象需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如為外籍人士,需持有居留證(包含外交官員證、國際機構官員證及外國機構官員證)〕,實施對象及其開打時程如下:
國小至高中、五專三年級補接種學生,請攜帶健保卡及學校發給之「學生流感疫苗接種後注意事項暨補種通知單」

開打時間

對象

流感疫苗

新冠疫苗

第1階段

10/1起

65歲以上長者

55至64歲原住民

安養、長照機構(服務)等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事先造冊)

孕婦

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滿6個月以上之嬰幼兒

滿6個月以上至未滿6歲幼兒

滿6歲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

滿6個月以上具有潛在疾病者(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

O1

國小至高中(職)/五專1-3年級學生(校園集中接種)

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事先造冊)

第2階段

11/1起

50-64歲無高風險成人

備註:1.結核病、失能、精神疾病及失智症患者納入新冠疫苗接種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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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9-22
  • 發布日期: 2025-09-2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 點閱次數: 13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