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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函知「口腔內(懸壅垂之前)及人工氣道管內分泌物之清潔、抽吸與移除」之標準化課程及訓練單位規定事項修正。

一,衛生福利部函知“口腔內(懸壅垂之前)及人工氣道管內分泌物之清潔,替代與去除”之標準化課程及訓練單位規定事項修正。

 

二,本次修正自109年3月1日生效,如實行日前業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查核定者,得依原課程規定辦理。

 

三,修正事項如下:

(一)修訂實施要項(三)之學術論文人數上限為每班書籍以30人為上限;技術演練及實習課程每名師資指導教材最多不超過6名(師生比1:6)。

 

(二)增加實施要項(六)繼續教育積分:參訓對象若包含具長照人員資格者,辦訓單位經取得培訓地點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查核定後,應向衛生福利部認可之長照繼續教育積分認可單位申請積分審查,以維護長照人員取得繼續教育積分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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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0-01
  • 發布日期: 2020-10-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 點閱次數: 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