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配合加強宣導,外籍家庭看護工到案家提供服務時,應主動通報照管中心及A單位個管員,如有溢領服務補助款者,仍需依規定繳還溢領之補助款項。
2. 衛生福利部已請勞動部促動仲介業者,於外籍看護工交付雇主時完成簽署「外勞交付雇主紀錄表」,並提醒雇主應立即以電話向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通報,外籍看護工已至案家服務。
3. 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起始日期係以「工作起始日期」之認定,意指外籍看護工實際到任日,併予陳明。
1. 請配合加強宣導,外籍家庭看護工到案家提供服務時,應主動通報照管中心及A單位個管員,如有溢領服務補助款者,仍需依規定繳還溢領之補助款項。
2. 衛生福利部已請勞動部促動仲介業者,於外籍看護工交付雇主時完成簽署「外勞交付雇主紀錄表」,並提醒雇主應立即以電話向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通報,外籍看護工已至案家服務。
3. 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起始日期係以「工作起始日期」之認定,意指外籍看護工實際到任日,併予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