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修訂「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營業衛生管理人員訓練計畫」及「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委託辦理營業衛生管理人員訓練行政契約」,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臺中市營業衛生自治條例6條。
公告事項:
一、認可機關(構)續約流程: 每次資格取得之契約有效期間以2 年為限(以契約簽訂日之次日起算),請於屆滿前2個月函文提出申請,經本局書面審查通過者,將予以續約。
二、認可機關(構)申請續約期限: 契約屆效逾期3個月未申請者,視為無意願繼續接受委託,委託關係於契約屆滿時終止。
主旨:公告修訂「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營業衛生管理人員訓練計畫」及「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委託辦理營業衛生管理人員訓練行政契約」,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臺中市營業衛生自治條例6條。
公告事項:
一、認可機關(構)續約流程: 每次資格取得之契約有效期間以2 年為限(以契約簽訂日之次日起算),請於屆滿前2個月函文提出申請,經本局書面審查通過者,將予以續約。
二、認可機關(構)申請續約期限: 契約屆效逾期3個月未申請者,視為無意願繼續接受委託,委託關係於契約屆滿時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