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第45條辦理。
二、為保障接受長期照顧(以下稱長照)服務者之權益、妥為處理長照服務爭議、維護長照服務體系和諧及穩定。
三、適用機構類型:本市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立之居家式、社區式、機構住宿式(含一般護理之家)及綜合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四、可申請調處案件:
(一)因提供長照服務所致生命、身體、健康、財產或其他權利損害之爭議。
(二)其他長照服務有關民眾陳情或申訴案件,經主管機關認有調處之必要者。
五、本市長期照顧服務爭議調處辦理方式及申請流程,詳如附件。
一、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第45條辦理。
二、為保障接受長期照顧(以下稱長照)服務者之權益、妥為處理長照服務爭議、維護長照服務體系和諧及穩定。
三、適用機構類型:本市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立之居家式、社區式、機構住宿式(含一般護理之家)及綜合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四、可申請調處案件:
(一)因提供長照服務所致生命、身體、健康、財產或其他權利損害之爭議。
(二)其他長照服務有關民眾陳情或申訴案件,經主管機關認有調處之必要者。
五、本市長期照顧服務爭議調處辦理方式及申請流程,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