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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函文「專業服務組合使用之疑義」。

  1. 專業服務係依個案潛能及意願設定之目標並以透過跨專業提供「密集式、短期訓練」 為原則。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之個案管理員依照管專員評估個案所產出之照顧問題與服務措施擬定適當照顧計畫,如個案照顧問題得以專業服務進行指導訓練,則可依所訂目標核予1個以上之照顧組合,惟A個管應協助個案整合服務需求,不因個案額度足夠而過度給予或致無法使用其他所需服務,影響個案權益。是以,如執行CA碼服務時,可涵蓋CB碼之指導、訓練,為專業人員執行之連續性及全面性,則建議核定CA碼即可。
  2. 個案於一項專業服務照顧組合結案後,倘有新目標訓練之需求且為同代碼之照顧組合則需間隔90天,俾利下一階段訓練與學習成效。至於如屬不同碼別之專業服務尚無間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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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0-01
  • 發布日期: 2021-12-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 點閱次數: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