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長照2.0專區 > 長照法令規章及解釋函 > 長照相關解釋函 > 長照特約單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轉知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之「居家無障礙設施─門A款(FA11)」照顧組合內容疑義一案。

  1. 旨揭辦法之「居家無障礙設施─門A款(FA11)」,係指輔具評估人員出具之評估報告,載明於長照給付對象住家環境動線及場域,進行改變門片類型、門檻降低、順平或剔除、加裝橫式截水槽或相關修繕任一項或一項以上之工程;另「居家無障礙設施─門B款(FA12)」規定,門之改善一處僅能擇一款(A款或B款)申請。
  2. 綜上,本案給付原則為同一處所(例如:浴室)不得同時申請「居家無障礙設施─門A款(FA11)」及「居家無障礙設施─門B款(FA12)」,請依前揭要件核定給付項目。
  3. 如附件。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0-01
  • 發布日期: 2022-09-2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 點閱次數: 2417